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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12:12 |显示全部楼层

长沙出台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十项规定”

本帖最后由 Dml小冉 于 2024-4-9 12:12 编辑

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发布《长沙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十项规定》,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作业设计与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过重学业负担和家长辅导负担。来看看详细内容。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作业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及教师工作要求。校长办公会或行政会每学期至少研究2次学生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治加重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辅导负担的行为。


2.提高作业设计水平。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学段成长特征,科学设计并统筹安排好文化学科类和综合实践类作业。综合实践类(含科学探究、艺术欣赏、书法绘画、手工制作、手抄报、调查研究类等) 原则上在课堂内由老师指导完成。不得片面追求形式创新,更不得让家长代替完成。


3.规范作业布置方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布置作业应该安排在学生离校前,同时要求学生做好记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得在学生离校后通过网络形式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下载并打印相关作业素材。


4.做好作业反馈讲评。对作业批改中发现的问题,教师要在校内分析原因并进行反馈和评讲,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在校内给予个别辅导。教师不得在班级微信群、QQ 群或钉钉群以及其他各类教育 APP 等布置“打卡”式作业;注重正向评价和引导,不得公开点名批评,注重保护孩子和家长的隐私。


5.科学布置体育作业。系统编制具有校本特色的体育作业清单,确保学生每天校外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不得强制要求学生体育作业网络打卡或上传视频。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倡导春秋季开学后进行体育作业检测。


6.灵活对待作业检查。设计分层作业,注重家校合作,培养学生时间管理能力,引导学生高效完成作业。对少数在规定就寝时间之前不能完成作业的学生,家长应优先并敦促孩子按时就寝;教师应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允许学生迟交、少交或缺交当日作业。


7.减少假期实践作业。学校负责统筹寒暑假及节假日作业总量,依课程标准对作业难度进行控制。原则上小学高年级及以上学生每个暑假完成综合实践活动作业不超过2项、寒假不超过1项。引导家长利用假期多陪伴学生,增进亲子互动和交流,营造愉快和谐的家庭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学生假期社会实践、 比赛和评比活动。


8.防止变相家长作业。充分考虑不同家长群体的实际情况,不得布置不切实际、学生本人无法独立完成的作业。严格落实教师对书面作业全批全改的要求,不得强制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使用手机、电脑和非管控平板完成作业。


9.根治强制“打卡”现象。倡导采用汇报会、成果展等方式对学生参加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课程进行评价,不得强制要求学生以打卡、拍照和留痕等形式完成学习任务或实践活动。


10.严控其它各类作业。常规性教育内容原则上融入学科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开展,一般不得另行布置作业;确有需要的,由学校组织学生在校时间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对学生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考评。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在培训过程中布置超进度练习。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直接计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和教育督导,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学校和教师一票否优。


欢迎家长和社会参与监督,监督电话:

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

学生工作处:0731-84899712;

教师工作处:0731-84899722;

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

督导处:0731-8489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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