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9月23日讯(记者 熊阳浩 谢龙彪)近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消费投诉》栏目收到多位网友投诉,反映潭州教育销售人员劝导在校学生贷款缴纳学费一事,大一学生刘同学发帖投诉称,报了潭州教育的插画师班,没钱交学费,潭州的工作人员指导其利用监护人资料办理网贷。 投诉:潭州教育销售人员引导未成年学员办理网贷交学费 潭州教育工作人员引导未成年的刘同学办理网贷。(投诉人供图) 今年初,大一在读的刘同学在朋友圈上看到潭州教育的绘画班广告,加了一位名为“小芃”的工作人员微信并听了公开课,对方称“学习期间能介绍兼职工作,可以一边学习一边赚钱”,刘同学表示自己还是学生,无经济来源,无法支付学费。 “潭州的工作人员说,没钱交学费可以从生活费中省或办理网贷支付,得知我还未满18岁,不能办理网贷,对方在微信上指导我,让我用监护人的资料,向花呗贷了4700元。”刘同学回忆道,因为学费还差2000多元,对方又引导她通过京东白条贷款,因不敢再冒用父母身份信息贷款,她找家人补齐了2000多元学费。 学习课程的刘同学随后发现,潭州提供的课程效果不理想,工作人员承诺的“介绍兼职补贴学费”也迟迟未兑现,无力偿还贷款的刘同学向潭州教育申请退款,对方却一再推托。 潭州教育工作人员引导李同学贷款支付学费。(投诉人供图) 李同学分期乐APP里的贷款信息。(投诉人供图) 刚满18岁的李同学也遇到类似情况,被潭州教育“一边学习一边兼职、赚的钱还能抵学费”的广告吸引,6月10日,她报了配音课程。网名为“苏茵茵”的工作人员称“预付200元定金可享受学费优惠”,李同学表示没钱,苏茵茵则称“交100元定金也行”,于是,在其引导下,李同学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发给了潭州教育一位负责办理分期的工作人员,在该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李同学在分期乐办理了7480元的贷款,分12期,月供615元。 “他们承诺的介绍兼职没兑现,要接单的话必须再交钱上内部课程。”李同学告诉记者,她向工作人员提出退款,对方表示,因其课程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课程已上课,需扣除第一阶段课程学费后,再退还剩余款项。 潭州教育:严令禁止诱导学员贷款,去年曾处罚46名违规人员 记者从刘同学、李同学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里看到,潭州教育的工作人员在与学员沟通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引导在校大学生及未成年学生贷款的情况。 为核实聊天截图的真实性,9月7日,记者前往位于长沙市高新区的潭州教育总部实地采访。品牌部工作人员罗凡表示,需先了解情况再作回复。 9月14日,罗凡书面回复称,老师在和学员的教学互动中会根据每个学员的学习进度、学习状态来进行兼职推送,对于学员反映“要接单必须再交钱上内部课程”的说法,罗凡表示,“潭州教育并没有所谓的内部班,针对已报名的VIP学员,只要专业能力达标,通过考核就会给兼职机会,完全免费。” “诱导学员贷款是公司明令禁止的,也是公司职业红线,去年公司就处罚了46名严重违规的人员。”针对未成年学员刘同学贷款问题,罗凡回应称,经核实,刘同学贷款一事仅学员本人告知了家长,并未征得监护人的书面许可,“老师的做法确实非常不妥,目前已经提交至业务部门处理。” 最后,罗凡表示,“目前每个学员的投诉均在有序解决中,从年初至今,公司仅学员退款已退1个多亿。”对于刘同学、李同学的投诉,他表示,工作人员会进一步与他们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相关情况,记者已于9月8日下午发函转交至长沙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监管:严惩违法放贷行为 让大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 据了解,从2016年起,监管部门开始出手整顿校园贷市场。2017年6月,原银监会等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要求暂停网络借贷平台开展校园信贷业务,禁止培训、就业类机构捆绑信贷产品,并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大学校园。 今年3月17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 记者查阅《湘问·投诉直通车》《消费投诉》后台发现,潭州教育在招生时,诱导大学生进行网贷缴纳学费的现象并非个案。有网友评论,潭州教育虽非放贷机构,但在明知学员为在校学生或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不仅言语引导其进行分期贷款,还主动指导其如何操作,这种做法已与国家规定相违背。 律师说法:引诱未成年人贷款违法,可提供证据向法院起诉 湖南联合天成律师事务所蔡卫华律师表示,引诱和唆使未成年人贷款属违法行为,如学员有确凿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立案调查,若公安机关无法立案,学员也可提供相关证据,通过诉讼渠道维权。 学员上培训课背上贷款一事如何解决?栏目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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