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长沙网 首页 长沙论坛 策在长沙 6月1日起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罚200元?交警回应来了
晶钻
4 颗
碎银
969 两
注册日期
2013-9-5
主题
发表于 2020-5-20 11:3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打印

6月1日起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罚200元?交警回应来了 [复制链接]

“我在网上看到报道,说6月1日开始集中整治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将面临200元罚款,比驾驶员罚得还多?”近两天,不少热心读者致电三湘都市报询问,网传“机动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的消息是否属实。



5月18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请来长沙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权威回复。


乘客不系安全带,我省最高罚20元



“在我的印象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除了扣分外罚款50元,副驾罚款20元,为何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要罚200元?”有着10几年驾龄的长沙老司机李先生,在看完新闻之后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可以理解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执法的初衷,但处罚标准还是应该更合理。”


“不系安全带的行为我们一直在严查,湖南地区处罚200元暂不可能。”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及乘客不系安全带一直是交警日常整治的内容,“不仅是民警现场查处,还有电子警察抓拍。目前我们对于机动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还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对于网传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湖南省内类似情况最高罚款20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处罚标准并非全国统一。各地根据经济与交通发展实际制定符合地方的交通管理法规,处罚标准会有所不同。


呼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同样佩戴头盔


针对网传消息中提到的“6月1日开始,集中整治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交警部门予以了肯定。


近日,省道路交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不佩戴头盔如何处罚?”“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此次严查范围吗?”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交警部门一一进行了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内,电动自行车都属于非机动车,但其速度相对较快,交通出行不稳定因素大。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建议并呼吁骑乘人员同样佩戴好安全帽。”交警部门表示,尽管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没有强制要求,还是希望大家树立正确的安全出行意识,“事故发生时,头盔就是生命安全的保障。”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发表回复

免费注册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