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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长沙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和入境人员健康安全,严防疫情输入扩散。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冠肺炎全球风险级别调为最高级别“非常高”,随着境外新冠肺炎新增病例数持续多日超过境内,我国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
长沙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
所有境外来(返)长人员到达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真实情况,同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
所有境外来(返)长人员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应提前2日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亲属基本情况、入长航班、车次、活动轨迹等相关情况。
所有邀请、接待境外来(返)长人员的单位,应提前2日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来(返)长人员基本情况、来长航班、车次、活动轨迹等情况。
所有旅馆、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境外来(返)长人员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要求,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解释,通告所称的境外入境来(返)长人员,包括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从长沙口岸入境直接来(返)长以及从长沙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经其他地方来(返)长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
凡是违反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来(返)长人员情况,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入境来(返)长人员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情况的,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人员线索,报警电话0731-110。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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